8月7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当前我市处于防汛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为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8月8日(星期二)起,我市主城区暂停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予以通告,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另附限号期间尾号规则:
(资料图片)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23年7月3日至10月1日,我市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
具体规则为:
星期一: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二:尾号4和9限行;
星期三:尾号5和0限行;
星期四:尾号1和6限行;
星期五:尾号2和7限行。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每日限行时间为7时—19时。